欢迎光临邓姓之源网-邓州市邓姓文化研究会主办官网!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本市动态 >

积极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

发布时间:2010-03-06 15:25:00 人气: 来源:未知

积极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5月8日上午,河南省召开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总结邓州市“4+2”工作法的成功实践,充分认识在全省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推广“4+2”工作法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充分所迫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主持会议。
省领导李克、叶青纯、王文超、连维良、王菊梅、王平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邓州市认真研究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形式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着眼于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性地探索出了“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就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徐光春在讲话中强调了以下三点。
首先要认真总结邓州市“4+2”工作法的成功实践。徐光春指出,“4+2”工作法着眼于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农村基层组织在推进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纳入“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决策程序,走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4+2”工作法的实施,使基层组织的工作方向明了、干部思路清了、经济发展快了、群众心气顺了、干群关系好了,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4+2”工作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积极尝试,是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创新农村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其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六个坚持”上,即坚持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坚持以广大村民为主体,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坚持以提高素质为基础,坚持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坚持以造福群众为目的。
其次要充分认识在全省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徐光春强调,“4+2”工作法是新形势下我省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实践,受到了习近平、刘云山、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推广“4+2”工作法,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指示、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推广“4+2”工作法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4+2”工作法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和严格的程序,可以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同时,通过实施“4+2”工作法,可以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提高自身素质,争做自己致富能力强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带头人;可以锻造一支讲党性、重品行、能奉献、本领强的党员干部队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第二,推广“4+2”工作法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推广“4+2”工作法,有利于形成科学发展的思路,使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发展的目标更加清晰;有利于形成科学发展的决策,使各项决策遵循客观规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当地实际、符合人民心愿;有利于形成科学发展的举措,在粮食生产、劳务经济、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三,推广“4+2”工作法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推广“4+2”工作法,有利于突出农民的主体性,进一步调动农民自我组织、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按照广大农民群众自己的意愿建设新农村;有利于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变“组织要农民干”为“农民自己主动干”,变干部、群众两股劲干为一股劲干,进一步焕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新农村建设注入生机与活力;有利于提高权益的保障性,确保农民的各项权益得到保护,确保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新农村建设的过程成为农民得到实惠、共享成果的过程。第四,推广“4+2”工作法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推广“4+2”工作法,能够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权力运行向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转变,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提高干部的公信度,树立党员干部在广大农民中的良好形象;能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使广大农民更加理解、更加支持、更加拥护我们的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地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第五,推广“4+2”工作法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推广“4+2”工作法,可以增强民主意识,探索发挥党员作用的新途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引导群众进一步学习民主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提高民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可以畅通民主渠道,把民主贯彻到“4+2”工作法的全过程,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可以促进民主决策,确保决策体现大多数人意愿,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
其三要准确把握推广“4+2”工作法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徐光春强调,第一,把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与实行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在推广“4+2”工作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两个防止”,做到“两个注重”。坚持“两个防止”,就是防止村级党组织大包大揽、以党代治,由党组织包办村务,甚至凡事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挫伤广大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防止村民自治脱离村党支部的领导,导致村民自治极端化,动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做到“两个注重”,即注重在村党支部提议时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支部的提议与群众的意愿合拍,并切实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意见和方案,确保决策的实施能够惠及广大群众;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二,把提高民主意识与增强法制观念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各种法律服务,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论是想问题、办事情,还是作决策、建制度,都要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第三,把扩大基层民主与提高议事能力结合起来。“4+2”工作法是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其实施的效果如何,取决于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和群众代表参政议事能力的高低。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广“4+2”工作法、发展基层民主的过程中,要配强村级班子、选好村民代表、加强教育培训,更加注重提高干部群众的议事能力,使他们提出的事项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本村实际,说出的话语有分量,提出的建议有价值,作出的决策有根据。第四,把推广“4+2”工作法与完善配套制度结合起来。要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找准“4+2”工作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制度建设,做到既有基本制度又有实施细则,既有实体性制度又有程序性制度,既有惩戒性制度又有激励性制度。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做到配套制度建设与实施“4+2”工作法的需要相适应,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相统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党内规章、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要增强制度的适用性,使制定的各项制度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又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第五,把大力推广与创新完善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实在、实用、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紧密联系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用中央的精神来指导推广活动,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用改革的办法来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4+2”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更好地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于实效性。
徐光春最后强调,推广“4+2”工作法是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务求实效。要强化领导责任,把推广“4+2”工作法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要强化舆论宣传,宣传推广“4+2”工作法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4+2”工作法中来;宣传推广“4+2”工作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带动全省推广工作的深入推进。要强化督查指导。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实行推广“4+2”工作法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省委要求,“4+2”工作法年内要在80%以上的村有效实施,在广大农村开花结果。
郭庚茂在主持会议时说,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好、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的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中原崛起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周密部署,把实施“4+2”工作法的情况作为落实农村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其目的、意义和内涵。三要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4=2”工作法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会上,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臧安民,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介绍了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的基本情况。
省委有关部委办、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辖市、各县(市、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涉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